关于继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备案报告
发表: 2021-02-01 17:34:38 浏览: 11583 次
荆州市教育局关于湖北省荆州中学等校继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备案报告
荆教育文[2020]10号
省教育厅:
我市共有湖北省荆州中学、、公安县第一中学3所学校开展了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于2019年招生期满。现3所学校申请今年继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经认真审核,认为湖北省荆州中学、、公安县第一中学3个项目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同意上述项目2020年继续招生。我局将加强对3所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3校严格按以下承诺办学:
1、坚持公益性原则。办学项目有利于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有利于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能力和水平。无第三方中介参与项目办学。
2、严格落实合作协议。中外合作者双方切实落实合作双方的责权利,每年按时向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合作办学报告。
3、严格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不以任何理由突破招生计划。
4、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和违规处理结果的“七公开”。招生宣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将按计划招收的学生学籍纳入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实行统一学号管理注册制,对学籍实行网上管理。
荆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